榆中校区管委,各学院,机关行政各部门,各直属单位,各二级核算单位:
为了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,简化经济合同签署程序,提高经济合同签署及管理的工作效率,结合我校经济活动和管理的实际,研究制订了《兰州大学经济合同签署补充规定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兰州大学经济合同签署补充规定
2.兰州大学经济合同签订委托授权书
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